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阅读:35次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衡阳市财政部门投入疫情防控专项资金6.65亿元,确保了全市本土病例零增长、确诊病例零死亡、医护人员零感染。同时,针对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存在的短板,衡阳市财政局发挥职能,坚持财政投入与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稳增长 持续加大对公共卫生的经常性投入
将市疾控中心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足额保障其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对其承担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予以专项安排,对因取消预防性体检等服务性收费的成本予以核定并专项安排。2020年,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市疾控中心3152万元,并安排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21万元、防疫专项283万元。
对市直公立医院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职能进行定额补助。2020年,预算安排市直公立医院定额补助资金1.12亿元,专项安排市直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1400万元。
持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标准至74元/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资金达5.36亿元。
对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财政专项补贴1.07亿元。
促发展 全力支持公共卫生体系项目建设
为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2020年市财政预算专项安排125万元采购负压救护车一台,拨付市三医院隔离病区建设救治专项资金742万元、市中医院免费发放预防性中药补助资金407万元,预拨定点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资金792万元。
为拓宽筹资渠道,衡阳市积极申请中央和省财政投资立项,支持中心医院、三医院、疾控中心等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并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安排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资金5.3亿元,其中市妇幼保健院1.54亿元、市中心医院2.76亿元、市中医院5000万元、市疾控中心5000万元。
强队伍 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机制
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会同市卫健委出台相关制度,对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医院未接受全科医生培训的临床医生进行重点培养。按照1.5万元/人的标准,市财政对中心城区公共卫生人才培训按50%的比例进行补助,安排培训经费1275万元。制定了有效的激励和考核机制,鼓励全科医生在基层“待得住,留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