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挺纪在前,衡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6日       来源:衡阳全搜索      阅读:35次

衡阳日报10月29日讯(记者胡建军)  10月27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为确保衡阳市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市纪委监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衡阳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十个严禁、五个一律”纪律要求》(以下简称《纪律要求》)。

据了解,全省村(社区党组织、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和第十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今年11月开始,至2021年3月底结束,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

《纪律要求》明确了“十个严禁”:严禁造谣诽谤、严禁拉票贿选、严禁拉帮结派、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私分滥发、严禁简化程序、严禁干扰换届、严禁寻衅滋事、严禁说情干预、严禁强行占有。

《纪律要求》强调了“五个一律”:对违反换届纪律的,无论什么单位、什么人,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指使他人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一律从严从重处分;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指导不力,把关不严,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对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一律严肃倒查追责等。

《纪律要求》明确,市、县(市、区)巡回督导组要对落实“十个严禁、五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和情况复杂的村(社区),要密切关注,高度防范,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确保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依法、有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