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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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发改农经〔2021〕1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应急厅(局)、气象局、林草主管部门: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水  利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应  急  部

 

  中 国 气 象 局

 

  国 家 林 草 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