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湘江河段上砂码头经营许可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来源:衡东县政府网      阅读:964次

根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湖南省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管理办法》、《湖南省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湖南省水利厅、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受衡东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衡阳市兴泰拍卖有限公司对衡东县湘江河段上砂码头经营许可权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介:
衡东县新塘、大浦等镇距京珠、衡邵高速道口和离衡阳市、衡山县城区较近,可对外直销砂砾石。为充分利用交通和地理位置优势,在衡东县四个属地乡镇(大浦、霞流、新塘、石湾)设8个上砂码头,另设1个机动码头。9个上砂码头设5个拍卖标的,每个乡镇一个标的,即一号标的为大浦(1、2号码头),二号标的为霞流(3、4号码头),三号标的为新塘(5、6号码头),四号标的为石湾(7、8号码头),五号标的为机动码头(9号码头)。一个镇的标的(即2个码头)捆绑拍卖。竞买人可以竞买一个或多个乡镇的标的,但在竞得某镇的标的后,两个码头必须有一个码头建在该乡镇,作为民用码头,另一个码头可由买受人根据经营需要,在以上四个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湘江河岸、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择地建设上砂码头,进行砂石经营。一至四号标的起拍价为300万元,五号标的起拍价为200万元。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为200万元。每个标的分别设定保底价,未达到保底价,不能成交。拍卖标的经营许可权期限为五年。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竞买申请和受理
1.申请人可于 2014年1月21日17:00前向拍卖人提出竞买申请,获取相关拍卖文件及资料,按拍卖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拍卖人指定的账户,取得竞买资格。
2.报名地点: 衡东县城关镇洣江大道嘉盛大酒店1009房(县司法局旁)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1月21日17:00前。
4.本次拍卖采取设保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的标的为湘江衡东出让段上砂码头经营许可权。砂场选址和建设,由竞买人根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自行负责。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1月22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衡东县武家山政府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六、未尽事宜
拍卖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以报名时索取的有关资料为准,我公司随时接受咨询。
七、联系电话:
13973400507 13873411614(刘先生) 
0734—8878199 
13975481667(唐先生) 
衡阳市兴泰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